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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县委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情况公布

发布日期:2023-02-20 16:44:22 来源:阳西县委巡察办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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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2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向14个被巡察村党组织反馈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摘要公布如下。

塘口镇上垌、平西、高新、同由、甶高、牛南、马山等7个村党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不到位;落实省委、市委及县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固定资产未进行定期清查登记;部分村仍未通自来水、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公厕、垃圾屋没有发挥作用,“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彻底,“四小园”建设滞后;部分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竣工验收缓慢,部分垃圾屋、公厕工程等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公示内容不详;村务公开不到位,村务监督流于形式;部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程序、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资料不齐全;部分经济合作社未开设公帐,租赁收入应收未收,“寅吃卯粮”,提前预收承包费;村、组资源性资产与“三资”平台账面数不相符,个别村盲目借款参与项目合作,造成村集体资源损失。

新墟镇新圩、塘尾、湖尾、河角、田安、湴陂、东水等7个村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部署情况有差距,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不深入;涉农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个别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把关不严、未按期完工、竣工验收“走过场”,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到位,效益欠佳等情况;涉农项目资金核算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等重大事项决策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不到位,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农村集体资产发包管理缺位,清产核资工作不扎实,存在资源资产流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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