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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高新地产有限公司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19 18:26:47 来源:中共阳西县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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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8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地产总公司(现县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地产总公司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政治建设方面的整改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未能引领企业深化改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公司党组织没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县财政局《转发市国资委〈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公司制改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未能深入推动公司进行改制。我公司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公司公司制改革工作。2021年2月,公司向公司股东提出了改制申请,公司股东批复同意后将县地产总公司性质由全民所有制改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阳西县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于2021年5月19日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已完成)

  (2)公司长期未能定编、定岗、定责。

  我公司根据实际,于2020年3月3日制定了《阳西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呈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2021年5月20日,县人社局核定了县地产公司人员总数,待县人社局呈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已完成)

  (3)县地产总公司目前“吃老本”,公司领导班子存在“等、靠”思想,长期未能破解发展困境。

  我公司公司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找突破口,想方设法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计划参与新圩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包括工人宿舍、食堂、道路等),目前已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该项目投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调研,下一步将根据园区建设进展情况参与该园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竞拍。二是与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做好公司商住六区用地确权,用于开发新项目。三是与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解决公司县城十八区用地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公司土地储备。四是充分利用公司人力资源优势,为项目投资方提供项目建设施工管理服务,增加收入渠道。目前正配合县高新控股集团建设县北湖公园项目。(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班子成员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严。

  我公司党组织于2020年2月7日,组织公司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年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时报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已完成,长期坚持)

  (2)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

  我公司党组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克服好人主义思想。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能正确对待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能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克服了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改进工作、增进团结的预期效果,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严肃性。(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对思想建设方面的整改

3.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我公司党组织积极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公司工作实践。一是在巡察期间,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和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积极抓好公司经营生产,使公司经营在艰难环境下保持正常运转。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落实公司公司制改革。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公司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觉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已完成,长期坚持)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

  我公司党组织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把党员思想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做好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二是开展谈话提醒。2020年3月27日,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巡察反馈的2017年“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网上抄袭的3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并要求其作书面检讨和重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从思想上加强了对抄袭之风危害性的认识。(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公司党组织坚持立行立改,一是2019年12月调整了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宣传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提高责任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公司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纳入公司主要工作,分别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认真做好公司微信群等管理监测工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对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

5.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我党组织经考察筛选,2021年5月已安排1名行政办副主任专门负责公司党务工作。(已完成)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我公司党组织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2019年12月开始,党小组会议均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分别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2020年10月,由于公司人事调动和实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公司党员人数大量减少,为便于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经公司支委会研究,2020年11月已撤销了党小组。(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中层干部配备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拔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

  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公司党支部书记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完成,长期坚持)

  (2)中层干部岗位长期空缺未及时配备。

  由于我公司行政办主任职位初步人选参加驻村扶贫工作,该项工作仍未结束,待扶贫工作结束后即可考察任用。开发部主任拟从其他部门主任中轮岗调整。(未完成)

  (3)中层干部长期无交流轮岗。

  我公司作为房地产企业,工程技术部和销售部都是业务重要部门,部门主任任职条件对干部的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要求。工程部副主任梁某为副高级工程师,销售部副主任王某为资深销售员,在房地产销售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和客源,为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所以未进行交流轮岗。为有利于干部职工多岗位锻炼成长,增强干部职工队伍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我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对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

7、关于“开展“责任.担当.效率”主题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公司党组织坚持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已对各部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要求各部门认真按照县主题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要求和《县地产总公司开展“责任.担当.效率”主题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方案》认真开展活动。2019年12月底前,已完成了机关作风大讨论、机关作风大排查、机关作风大培训、机关作风大督查、机关作风大比拼各个环节工作。通过活动开展,公司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如在我县“四城”同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工作中,公司干部职工工作表现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在2020年创文工作中,公司被评为“网格责任区”先进单位。(已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个别部门人浮于事,缺勤脱岗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16年以来公司没有开发新项目,部分干部无所事事,得过且过,工作散漫,工作不在状态,存在“混日子”现象。

  我公司积极拓展经营业务,抽调部分员工配合县高新控股集团建设县北湖公园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按一定比例收取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服务费,增加公司收入。(已完成,长期坚持)

  (2)对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长期存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缺勤脱岗现象。

  我公司一是建立了《县地产总公司工作纪律检查制度》,安排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队,不定期对员工上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开展谈话提醒。2020年3月27日,公司党支部书记就巡察反馈问题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也分别就员工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部门负责人作书面检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日常管理。三严格执行员工考勤制度。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恢复员工上下班正常打卡签到后,已每月统计公布员工考勤情况,并对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员工严格按照《县地产开发总公司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是按规定办理员工借调手续。经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处沟通,2020年1月,县机关事务管理处已为员工谭健文办理了借用手续。五是按规定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2018年县纪委明察暗访时发现2名员工无故缺岗。我公司于2018年4月已经按照公司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已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主动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去解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一些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理。

  我公司坚持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已全面清理公司财务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账款,向巡察组逐项作出说明,并制定了《县地产总公司其他应收账款清欠方案》进行催收。2021年公司加大了催收清欠力度,5月份成立了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催收清欠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到人进行催收清欠。直至目前,在挂账的107笔账目中,应作调账而未作调账处理的账目共92笔4,743,629.62元;有催收主体,可以催收的其他应收账款账目共15(原为16笔,因1笔为记账出错已调入)笔1,330,912.17元,已收回欠款共6笔297920.96元,还剩下9笔有催收主体的其他应收账款共1032991.21元。在余下的9笔有催收主体的其他应收账款共1032991.21元中,其中:1笔780000元账款是1990年县地产总公司为县机砖一厂担保43万元贷款的贷款清偿费,2017年我公司已向县法院起诉追收,法院受理并立案执行,目前还在执行中;1笔35051.94元账款是县地产总公司退休员工刘某患重病住院时借款,考虑到该员工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吃药医治,家庭经济困难,且该员工于2020年4月已去世,无法催收;6笔有催收主体的其他应收账款共166687.65元,公司催收清欠工作小组成员已与催收主体取得联系,目前双方正对所欠账款作进一步核对确认;1笔51251.62元账款无法联系到催收主体,公司催收清欠工作小组成员仍在跟进中。(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2)本应属于公司的用地长期未确权,影响公司后续发展。

  由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原租赁期限至2020年4月期满,新的政策文件规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宜出租。为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9年12月,我公司向县政府申请,将“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用地及县妇联持有“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23%股份无偿划转给县地产总公司。县政府同意了我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用地的申请,并同意由政府无偿收回县妇联持有“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23%股份,通过县国资部门以注资方式交给我公司统一管理经营。2020年9月已完善了相关手续。(已完成)

10.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跟踪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我公司督促属下县汇贤物业公司立行立改,及时做好盛源楼小区乱拉电线问题的处理。针对盛源楼小区乱拉电线给电动摩托车充电问题,物业公司在该小区张贴了严禁乱拉电线的公告,并上门对乱拉电线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业主采取强行剪线措施,目前该小区不再存在上述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为加强对公司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建立了群众接访和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台账,对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登记造册,安排专人及时跟踪处理。(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对纪律建设方面的整改

11、关于“纪律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公司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县纪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作风等典型问题的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自觉做到遵规守纪。2020年按照县纪委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已完成,长期坚持)

六、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整改

12、关于“财务制度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财务审批不规范。

  我公司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审批。一是2020年4月调整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总经理不再直管财务。二是健全费用报销审批手续。对费用报销进行严格把关,费用报销手续不齐全,领导不予签批,财务不予报销。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支付管理,超过1000元的支出,按规定进行转账结算。四是严格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财务不予报销。五是公司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安排人员节假日值班,值班补助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加班补助(80元/天)标准发放。六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没有实行社会化管理之前,公司退休人员年度奖金按在职人员的80%标准发放。七是公司工作人员办公通讯费于2018年6月已取消。(已完成,长期坚持)

  (2)误餐和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

  我公司一是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出差补助制度。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在县内的,每天补助70元(包含伙食和公务交通补助),在阳江市及阳江市外的,每天伙食费补助100元,多出部分个人自负。二是认真落实《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没有按照《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和接待标准用餐的,领导不予签批。三是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公车运行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

  我公司严格执行《县地产总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是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2020年2月已办理公务用车加油卡。二是建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做好日常公务用车登记。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维修和车辆保险购买手续。从2020年开始,公司车辆维修和购买保险做到事先申请审批。(已完成,长期坚持)

  (4)违规发放司机岗位补助。

  我公司在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2019年10月已停止发放司机岗位补助,并退回公司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的岗位补贴共1600元,于2020年11月上缴国库。(已完成)

七、对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整改

13.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公司在2020年2月2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织篢镇、沙扒镇、儒洞镇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对照公司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共排查出18个问题,并建立了整改台账,结合县委巡察本公司反馈问题一起整改。目前,已整改落实问题17个,未落实整改问题1个。未落实整改问题为“中层干部岗位长期空缺未及时配备”,与反馈问题6第二点为同一问题。(完成部分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5553755;邮政地址:阳西县新城三区福祥三街1号;电子邮箱:cai20085553755@126.com



中共阳西县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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